1、根据考生AAA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我校与获得自主生资格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2、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也应在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分值(10~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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