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该是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高考体检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获奖要求。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具有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其获得的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认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我校认可的文学(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艺术、体育等某一方面在高中阶段有突出特长且学习成绩突出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专著原件。
4.对于省级示范高中,经所在中学推荐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年级排名前10%以内)。须提供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