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报名条件1~6条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参加笔试考核。考核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测试四个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知识面,不需考前准备。成绩计算办法为总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考共150分,综合素质测试150分。
2.符合报名条件第7条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须来校参加文艺特长测试,除钢琴外,考生测试时自备乐器。
3.符合报名条件第8条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须来校参加科技创新面试,面试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
4. 考核时间:时间待定(与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同时公布)
5.考核地点:笔试除在本校设立考点外,还将在湖北省荆州市、襄樊市及山东省泰安市设立考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点。面试只在本校设立考点,参加文艺特长测试和科技创新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