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对农业科技具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
(4)热爱生命科学,立志从事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研究;
(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或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推荐;
(6)在文学、创作、体育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7)在文艺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长。其中:器乐类、舞蹈类须获得五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声乐类和播音主持类须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8)在科技发明上具有一定特长。高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2.招生范围:湖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吉林、辽宁、甘肃、西藏等27个省(市、自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