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条件: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达到全校年级总排名为省级重点中学前20%或市级重点中学前5%或县级重点中学前2%的考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实践能力、人文学科方面成绩优异,或在社会工作能力表现突出,或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非艺术、体育类),并具备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文科生限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十八个省招生。
3、招生计划: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计划数为31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