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凡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和自治区,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获省级竞赛、科技发明奖等荣誉者;
4.具有
文学、语言方面特殊才能,获省级竞赛奖项者等;
5.具有艺术特长,业余等级达到九级(含)以上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省级重点中学、规范
化学校等,下同)培养的综合素质优秀、高中三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的学生;其他中学培养的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的学生;由各省首批示范性高中和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