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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选拔程序

作者:  时间: 2017-05-22

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网上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校自行安排。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类型和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6、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入选学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或在专业志愿中放弃资格认定书认定的专业,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
7、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其他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上级文件要求投档分数线按我校在当地已公布的同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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