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志愿传奇

祝您金榜题名!

人生的路,靠自己一步步走去,真正能保护你的,是你自己的选择。

您所在的位置: 新考网(原中国大学在线)>>甘肃高考 > 正文内容

甘肃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 2017-05-15

为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本着招生工作稳定、连续、客观、适应形势的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1月2日至10日,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至16日。报名资格审核及工作程序: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执行。考生数据库上报:考生报名数据库分三次上报,2009年12月20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报名库(包括考生数码相片);2010年3月20日前上报所有考生报名数据库;2010年4月10日前上报所有考生影像数据库。考生数据库上报后,如个别考生信息确需修改,须由县(区)招办写出书面报告并经市(州)招办审核后报省招办。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教学[2010]1号)精神,按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省《关于做好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甘招委发[2010]4号)及普通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提出的补充规定执行。军队、公安、司法警官等高校及招飞的体检及面试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市(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辖区内考生体检工作,全部体检工作须在3月底前完成。

三、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教学[2010]1号)和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体育局、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协会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1号),明确责任,健全省、县(区)、中学三级公示制度。各类加分特征证明有效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四、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与公布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公布的通知》(教学厅[2010]1号)文件执行。

并按照我省的实际和招生工作的改革做好计划的编制与公布。

(一)计划编制

1、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模式编制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

2、普通类高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分六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艺术类高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分三个批次编制: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艺术类专科批。

3、编制音乐学专业统考分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招生来源计划。

4、编制体育教育专业统考分类(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体操、武术类)招生来源计划。

(二)计划公布

1、2010年招生计划按高校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顺序在《甘肃高校招生》上公布。

2、预科、民语类、民族班、三校生等特殊类招生计划单列分类公布。

3、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分三个批次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艺术类专科批。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课全国统考:6月7日-9日,考点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类统考:1月3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统考:1月11日至15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舞蹈类统考:1月16日至17日,考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

3、体育类统考:4月22-23日(12:00以前)报名,24至29日考试,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二)考试科目

1、文史类和理工类考试科目文史类(含体育文、音乐文、美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含体育理、音乐理、美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2、“三校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综合科目考试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3、藏文民语类考试科目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加试汉语文、英语。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文、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汉语文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09年相同,所使用试卷另行通知。

5、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0]11号)执行。

(三)组织考试

1、考务管理与考风考纪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试卷安全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组织考试工作按照《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和《考务工作细则》规定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和市(州)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责任书》。文化课考试科目分网上阅卷和非网上阅卷两部分组织考试,市(州)、县(区)两级招办负责网上阅卷考生答题训练和监考教师培训。

2、艺术、体育统考 ①美术类考试分三科(素描、色彩、速写)组织考试。其中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模式进行考试,速写模式科目采取默写模式进行考试;②音乐学统考分三类(音乐、器乐、理论作曲)组织考试;③舞蹈类统考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09]65号)组织考试;④体育教育专业分三类(田径、球类、体操武术)组织考试

3、艺术专业校考

①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在我省组织艺术类校考的外省院校考点分别是:兰州艺术学校、兰州第五十三中学(原铁三中)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考点的考务管理和组考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招办发[2010]5号)文件执行。校考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

②省内高校艺术专业校考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组考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教学[2010]1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2009]31号)执行。考点一律设在校本部,校考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

六、评卷 2010年我省评卷工作将继续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执行。省招委会成立由评卷高校及参与单位组成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全省高考评卷工作。兰州大学负责理工类科目的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师范大学负责文史类非选择题网上评卷;甘肃农业大学负责“三校生”统考科目的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民族语言类文字翻译卷及汉语文科目的手工评卷。省招生委员会与评卷高校签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责任书》。

七、成绩公布与查询考生查询高考成绩有以下办法:通过县(区)招生办公室查询;选择168信息台等付费查询;登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页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gszs.edu.cn和http://www.gszs.cn 考生的成绩最终以县(区)招办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为准。

八、填报志愿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要求及流程等按《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志愿设置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和部分批次设置调剂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本科三批和专科批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安排考生按照计划公布的批次,填报相应批次的志愿。第一次填报: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提前批文理类,体育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本科一批文理类,本科二批文理类。第二次填报:7月中旬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前。考生填报本科三批文理类,专科一批、专科二批文理类,体育及艺术类专科批。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页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5月上旬省招办对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一次模拟网上填报培训。

九、录取

(一)全省录取分数线分三次公布

1、全省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第一次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公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批和体育本科分数线;第三次在本科三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艺术类专科志愿上报后,公布本科三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文、理科参照分数线和体育、艺术类专科参照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录取分两个阶段:艺术类本科一批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录取;艺术类本科二批在本科二批进行录取。各批次分数线的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藏文民语类过渡接轨办法藏文民语类考生采用“双计总分”的办法进行过渡,考生参加英语考试,既可参加民语专业的录取,也可参加普通高校录取。省招办将“双记总分”考生的两种成绩通知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根据两种考试成绩,自行选择填报学校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投档。 “双记总分”具体办法:

一是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文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

二是藏语文100%、汉语文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三)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生的录取及投档比例普通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生的录取及投档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1、省外民族院校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70%投档,其他考生按30%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按7 :3投档,即:少数民族考生按70%投档(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占6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10%),汉族考生按30%投档(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占20%,其他地区汉族考生10%),由学校审查录取。

2、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外省院校民族班、预科生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学校审查录取。省内院校民族班、预科生按照8 :2投档,即: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占8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20%,由学校审查录取。

3、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生招生随同录取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向生招生全省定向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1、定向生面向全省招生。

2、高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考生录取后须与高校、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3、省属高校原则上不安排定向招生任务。

4、定向生与国家统招生同时投档,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平行志愿补充投档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一志愿定向生提档最低分。

5、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学校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五)照顾政策在执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各项照顾政策的同时,继续申报五项地方性照顾政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以上项目中第1至3条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专科层次院校补录

1、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正常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补录或换录,补录只限于专科层次的高校。

2、补录对象仅限于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9月初电子档案已上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3、要求补录的缺额专科层次院校,须向省级招生委员会申请同意后,方可参加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的补录工作。

4、为提高专科层次院校的报到率,我省将适当延长补录时限。

(七)强化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1、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工作,严防冒名顶替等问题的发生。

2、高校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录取信息的准确。如因学校审核疏漏造成考生电子档案无法注册或信息不准确等后果,一律由学校负责,省招办概不受理。

(八)完善考生诚信档案制度

1、考生诚信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两部分,记载考试违规和其他形式的舞弊情况。省招办将考生各类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2、我省将继续严格执行省招委会做出的“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没有报到入学,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招办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的规定。

十、单独招生

部分高校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和军事、公安类、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年班招生、以及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企优秀青年、甘矿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巩固“阳光工程”的有效措施,继续落实教育部“六个公开”,“六个不准”的政策。

1、规范“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完善三级信访制度,为考生及家长咨询、查询、申诉提供渠道。

3、建立新闻媒体信息发布制度。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将报名、考试、录取等社会关注的各类招生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维护广大考生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


加入家长群

QQ扫一扫,加入家长群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关注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立即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