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数学和英语由湖北省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中的小语种(俄、日、德、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高职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
6月25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通知单。
6月10日至18日,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6月28日至7月3日,即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在鄂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的志愿;
7月11日开始录取。7月11日至8月20日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由省招办公布有关批次生源不足院校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9月22日、23日,未被录取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