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经济学院艺术类招生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求,在学校纪律检查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各环节严格按学校制定的程序工作,并将选拔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0年4月上旬在山东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以通过山东经济学院(www.sdie.edu.cn)招生信息栏目中查询本人的专业考试分数、名次。
(三)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考前辅导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举报电话:(0531)88525423(山东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88525209(山东经济学院纪委)。
(四)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经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