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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作者:  时间: 2019-01-19

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表一:普通试点专业高中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专业 科目 收费标准 (元/人)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医学美容技术 面试/网测 80

说明:考生如果没有在2月28日—3月2日预约“网测”时间及确认考点,将不能参“网测”及退费。

 

表二:中职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笔试收费标准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 70元/生 80元/生
旅游管理 70元/生 80元/生

(二)收费办法:

1.网上支付:在报名系统上根据提示直接网上支付,凭身份证在3月4日到我院收费室(西11-101室)领取收据。

2.收费截止日期:3月1日前。

3.汇款情况查询电话(财务处收费科):0763-3936966

(三)特别说明:不按上述时间及要求缴交考试费用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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