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教育厅发布了《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我省今年共有43所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其中青岛有山东外贸职业学校等5所试点院校,单招计划共3565人,凡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我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计划限额依据各校经核定的高职招生计划总规模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各校高职招生计划的30%以内。单独招生计划数纳入学校整体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各试点院校在规定的单独招生计划限额内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严禁突破计划限额录取学生。据了解,我省今年共有43所试点院校单独招生,青岛的山东外贸职业学校等5所学校单招计划为3565人,其中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招计划600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625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1000人,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1000人,青岛远洋职业学院单招计划340人。
据悉,新生入学后,未经批准超计划限额录取的学生不予高职学籍注册。已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考生可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具体办法选报任一试点院校,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
根据要求,学校将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6日,各试点院校必须独立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不得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要强化专业技能考试,增加技术技能含量,以招生学校为单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
根据规定,凡已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试点院校。(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国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