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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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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科学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
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
价、择优录取。
二、招生院校
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为独立设置的市属高职院校,共26
所。招生院校自主安排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
愿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院校须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内容须完
整、规范、准确。主要内容包括:院校全称、办学地址、专业情况、
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标准和程序、专业考试或面试要求、学费标准、考生咨询的渠道
等。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
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县招办)或居住
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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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月11日至1月15 日,登录招考资讯
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
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
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 日至1 月19 日,持本人身
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
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
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定交纳报
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 元,考务费每生30 元),因本人原因不能
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未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参照普通高考考生号编制方法,赋予其14位考生
号,并进行电子摄像。
四、考试
1.考试科目。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
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
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
2.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
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3.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
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
稿纸上答题无效。
3
4.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
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
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对于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招生专
业,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考查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并通过招
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要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
施专业考试或面试,确保公平公正、安全规范。
五、志愿填报
1.填报资格。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市高招
办)根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
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填报时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
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6 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
划》,于4月13日至4月15日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
续。
3.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
前批次为招生院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 个院校
志愿,院校志愿栏中有3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
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
市级统考。报考其他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院校规定报名参加
专业考试或面试。
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ⅦⅧ、
Ⅸ9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
专业调剂志愿。
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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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院校
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
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
相关信息和服务。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
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
分。
3.新生入学。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
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
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
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已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秋季
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能否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
批次的录取,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被秋
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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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
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七、工作要求
区县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
管理和培训,认真履行工作程序;要完善相关制度,制定详细的考试
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精细管理,规范实
施,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各招生院校须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院长、分管领导
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高校招生委员会,加强对自主
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研究确定特殊
类专业的考查内容和方式、录取的标准和程序等重要事项,确保春季
高职自主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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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问答
1.什么是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春季高职
院校自主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以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旨在选拔适合
职业教育培养需要的高中毕业生进入相应高职院校学习发展。
2.参加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优势有哪些?
(1)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试为考生增加了一次选择,提供了一次
进入大学的机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考定终身”。
(2)对于意愿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考生,选择参加春季自主招生
考试可以减轻参加普通高考的负担以及高考后填报志愿的压力。
(3)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试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需要,更加重
视考查学生的综合素养,考试形式多样灵活,考试内容是考生知识和
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进行专门的备考复习。
(4)被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可报名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高职升
本科考试,有进入相应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的机会。
3.2016年有资格进行春季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有哪些?
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为独立设置的市属高职院校,共26
所。招生院校自主安排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
愿前向社会公布。
4.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待遇是
否相同?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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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部分。被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教学、管理、
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就业推荐等环节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
同。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相同。
5.参加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后,能否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未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各
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
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能否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各
批次的录取,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被秋
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
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
录取资格将予注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将退还考生的报到注册费。
6.2016年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
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
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春季高职自
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
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7.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
的方式。考生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
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
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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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报考者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领取有关考试材料。
8.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考查什么内容?
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
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
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
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综合能力考试具体要求见《天
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
专业市级统考。报考空乘等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院校规定报
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具体考查内容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9. 综合能力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
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
无效。
10.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如何填报志愿?
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市高招办)根据全市
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
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
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
计划》,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11.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院校在市招生委员
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法自主负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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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负责
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
务。
12.具体的录取办法和程序是怎样的?
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为招生
院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
愿栏中有3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普通批次实行平行
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9个平行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招生院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
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
分。
13.具体报名考试及录取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1月11日至1月1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网上报名。
1月18日至19日,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
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
到区县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0
3月26日,考生持本人考生证、身份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综
合能力考试。
3月27至4月8日,进行网上评卷;院校组织特殊类专业笔试或
面试(相关时间和要求见院校招生章程)。
4月11日前,招生院校通知考生特殊类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
4月12日,公布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4月13日-15日,考生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填报志愿。
4月下旬,全市统一录取。
5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
14.考生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一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二是登陆www.zhaokao.net,获取相
关信息(有关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政策规定、招生章程均在招考资讯
网上发布)。三是向所在中学或区县招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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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知识和能力:
时事政治知识: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以及学习能力。
试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哲学、时事等多方面内容。
言语理解能力: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有一定的快
速阅读能力、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准确把握主要观点的能力以及清楚
而正确地表达观点的能力。
分析判断能力:要求考生具有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归纳能
力和分析论证能力。逻辑推理试题的内容涉及自然和社会各个领域,
考查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分析、判断、推理等基本逻辑思维能力。
社会适应能力:要求考生具备参加职业教育学习所必须具备的理
解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内容 基本要求 题型示例






政治常识
运用高中阶段所学
政治、经济、文化、
哲学常识,对社会
生活的有关问题进
行分析和判断。
在伦敦奥运会上,我国体育健儿共获得了38枚金牌、27 枚
银牌、23 枚铜牌,以总奖牌88枚位居奖牌榜第二位。奥运
冠军们既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又为祖国争了光。这表明
A.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实现自我价值
B.奥运冠军实现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C.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和社会
D.实现社会价值是人的价值观的全部
12
时事
了解近一年国内外
重大时事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于2014 年11 月在召开。
A.新西兰奥克兰 B.中国北京
C.澳大利亚悉尼 D.韩国釜山






词语选择
正确理解和准确使
用高中阶段应掌握
中文常用词汇。
他事先没有充分准备,遇到意外情况时就显得
A.焦躁不安 B.不知所措
C.束手束脚 D.灰心丧气
阅读理解
具备高中生应达到
的分析和归纳能
力,能迅速、准确
地理解文字材料,
解读重要词语的语
境含义。
罗森塔尔效应是指我们对他人的期望会影响到对方的行为,
使得对方按照我们对他的期望行事。是人的情感和观念,会
不同程度地受到别人下意识的影响。人们会不自觉地接受自
己喜欢、钦佩、信任和崇拜的人的影响和暗示。
下列属于罗森塔尔效应的是:
A.小张本来是一个很普通的孩子,但他的父母望子成龙,
于是不惜重金让他读市里最好的高中,但最终小张也只上了
一所普通大学
B.小张是李老师班上一名普通的学生,可是有一天一位智
力测量专家告诉李老师小张很有数学天分,于是以后数学课
上李老师对小张格外关注,终于在半年后的考试中小张的数
学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
C.今天是小红的生日,她希望爸爸下班时能买生日蛋糕回
来,果然爸爸在下班的时候买了一大盒生日蛋糕
D.小李从小就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工程师,当他大学毕业
后他终于到一家公司当上了软件工程
事件排序
运用背景知识对所
获取的信息进行整
理和填补,合乎逻
辑地推断出事件的
顺序。
在每个问题中给出五个事件,接着给出的选项是表示这五个
事件的四种假定排列顺序。请你选择其中最为合乎逻辑的一
种事件顺序。答题时注意用自己的一般知识来填补欠缺的事
件,以便使你设想的事件顺序讲得通。
(1)李某在饭店被人扣住
(2)李某交待3 个伪钞卖主
(3)李某取一张百元钞买一包烟
13
(4)李某用4000 元“买”了2万元“人民币”
(5)李某要了四个菜一瓶酒
A.1—2—3—5-4 B.3—5-4-1-2
C.4-1-5-2-3 D.4-3-5-1-2






逻辑关系
依据一定的条件对
简单事件进行逻辑
思维与推理。
1.白云镇比黑土镇偏西,但它又没有清风镇那么靠西。
在最东边的镇是
A.白云镇 B.黑土镇
C.清风镇 D.不能确定
2.“如果不想当冠军那就不是好运动员。”与这句话等值的

A.不好的运动员不想当冠军。
B.想当冠军的运动员就是好运动员。
C.好运动员都想当冠军。
D.只想当冠军的运动员不是好运动员。
图形分析
对平面图形或者空
间图象进行比较和
分析并作出判断。
下面的图形哪一个与众不同?
技能通识
根据考生平时积累
的科普知识、实践
经验以及生活常识
进行分析、推理、
比较、判断,得出
正确结论。哪种开罐器的放置方法是正确的?A还是B?






优选方案
用灵活的方法对多
答案事件做出最有
效的决策
公园门票10元一张,按规定40人以上可以享受团体优惠,
团体票每张8 元,37 名同学一起去春游,有多少种购票方
式,各需花费多少钱。
职业素养
能多角度地理解职
业情境中的实际问
题,考查考生的情
员工张某是你最好的同事,她工作卖力而且业绩也十分出
色。最近,她向你讲述了一件令你倍感惊讶的事情,她的文
凭是伪造的,而招聘时居然没有被公司发现。以下是你有可
能做出的行为,请你简要解释这四种行为的利与弊
A B C D
14
商 A.装作不知情,事后不会向别人讲起这件事情
B.责备张某不该欺骗公司,劝她向公司坦白以求得谅解
C.庆幸张某没有被公司发现,鼓励他好好努力
D.觉得张某不可靠,疏远张某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200分。
试卷结构:综合能力考试由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
判断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四部分构成。
选择题54题,每题3分,共162分;非选择题(社会适应能力部
分)2题,共38分。四部分的分值比例如下:
序号考试内容 分值题量题型
1 时事政治知识36分12
2 言语理解能力 60分 20 选择题
3 分析判断能力66分22
4 社会适应能力38分2 回答问题、依据材料写作
15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
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
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
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201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为落实《国务院关于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和教育部、
天津市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完善“文化+技能”的
评价方式,依法依规实施招生录取,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符合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努力实现促进公平、
科学选才的改革目标。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
各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
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条学校概况
o 学校名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o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o 办学层次:高职
o 学校代码:12484
16
o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第六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
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61万平
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0 多万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10 万平方米,图
书馆6857平方米;拥有集教学、实训、培训、考证等功能于一体的实
训实习场所5.9万平方米; 2.2平方米的塑胶灯光体育场可同时容纳
12000人参加活动; 4.8万平方米的学生公寓和7000多平方米的学生
食堂错落有致。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7 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
总值8016 万元。每两名学生就拥有1 台计算机。图书馆纸质藏书60
万册,电子图书45 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学院建有500
兆出口,千兆光缆覆盖广播、有线电视、电话、有线网络、无线网络
和监控系统的校园网。学院建有校内实训基地6 个,校外实习实训基
地90多个。学院设有经济管理、国际商务等8个系,开设园林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
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国
际金融、会计、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货运代理)、工商企业管
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广告设计与制
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社区
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等27个专业。现有专职教师300
多人。面向全国25 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 余人。学院
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
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滨海新区九大功能区的腹地,经济活跃,
交通便利。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深度融合、滨海新区经济和天津自贸
17
区建立的强劲发展,为毕业生创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学院近三年来
的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
政办发〔2013〕40 号文件规定,毕业生两年内在津签署就业协议,
可以落户天津市,为学生就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我校学生
在毕业当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校学
生考取率一直较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
委员会由院长、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后勤、就业
的副书记、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办、院长办公室、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成人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网络中心、组织处(纪
检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
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办公室
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全过程。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
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
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
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我院天津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
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
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18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招生计
划详见2016 年天津自主招生高考报考指南或我院网站
(www.tjbpi.com.cn)。
第十条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据津价费(1998)424号、(99)
386 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人学年),普通类专业每
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酒店
公寓6人间每生每学年1100元,普通公寓4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普通公寓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
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
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县招办)或居住证
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符合报名
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 日至1 月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
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
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三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 日至1 月19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
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
19
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四条2016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
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
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
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 分钟,成绩总分200 分。考
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定。
第七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第十五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
绩按照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
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
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
〔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
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
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三及服从志愿考生。如天津市自主招生院校志
愿投档录取有要求,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
第十七条专业志愿录取:按投档总分优先录取原则,将调档范
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线时,则看是否达到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
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
20
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直到处理完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再安排下
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
行。
第十八条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若数学分数相
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依次比较综合能力
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录取分数较
高者,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
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
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除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理工
类学生不招文史类学生外,其它专业均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招。
第二十一条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
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且
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
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
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
21
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五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
贫困生设立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
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新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
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自
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以前有关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
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
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http://www.tjbpi.com.cn/gaozhi/seek/search/login.asp(最
快消息渠道)
22
招生咨询电话:
022-66315884(招生办公室) 022-66310478(招生办公室)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022-25215040 (就
业指导处) 022-25215029(教务处)022-25215041(学生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E-mail:tjbpizsb@163.com
邮编: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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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
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十一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
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
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有
着5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是天津
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天津市评为文明学校,选派的学生
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连续五年获得团体一等奖。毕业生推荐就
业率和升本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优秀的学生素质和良好的学习环
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
区的在校学生9500余人,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位居天津市前茅。
教学环境。在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重点扶持下,学院建有2
万平方米的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天津市高职院校规模最大的同类专业
24
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其中机械电子及数控加工维修中心、单元生
产工艺操作技术中心,生物制药生产技术中心、石油化工生产实训中
心,经管物流与信息媒体应用中心,以及1.5万平方米的体育馆(乒乓
球馆、羽毛球、健身馆)、游泳馆和培训中心宾馆。体现了学院现代化
教学核心设施。
师资团队。学院设有十个教学系、部,教职工705 人,教师队伍
531 人,教授25 名,副教授185 名,博士及在读博士15 名(其中博
士后3名),专业带头人43名,高级工程师70名,有全国行业教学名
师3 名,天津市名师1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2 个。聘请了中科院
院士、南开大学教授申泮文为学院名誉院长,形成了一支由中科院院
士挂帅,知名专家为顾问,以教授为领军,以双高为专业带头人,以
双师副教授为骨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专业发展。学院瞄准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紧紧围绕现代企业的产业链构建专业链,
围绕产品链构建课程链。目前校内设有各类专业45 个(专科38 个,
本科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特色专业2个,天津市财政支持特色
专业5 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部级教改试点专业1 个,国
家级精品课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承
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8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26项,主编全国高职
高专教材270余本,发明专利15项。
毕业生就业。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维护学生就业权益,100%推荐
学生就业,而且做到为学生选择规范企业、薪酬待遇高企业、技术先
进企业就业。多年来学院为了加强同用人企业之间的联系,成立了校
企合作办学委员会与天津市的滨海新区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达成常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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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意向。学院每年定期举办多次大型人才供需洽谈招聘会。还与央企
和特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天津公司、天津大无缝、中沙集团、天津医
药集团、天士力药业集团、空中客车集团、天津港口集团、天津碱厂、
天津大沽化工厂、内蒙古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进行常年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涉及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医药、港口、
冶金、电子信息、经贸、航天航空以及核工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央企
和特大型国企的就业订单已经供不应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
好评。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还每年推荐百余名优秀毕业生分别到陆、
海、空、二炮等部队参军入伍;推荐部分优秀毕业生到西部支援国家
重点建设项目;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对口选聘“大学生村官”接受
锻炼等等。
学生升本渠道。一是通过每年学院承办的国家和天津市学生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推荐到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二是通
过学院组织的本科培训班每年参加天津市统一考试升入天津市普通高
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占参考学生的35%左右,升本率五年来居全市前
茅)。三是经天津市批准学院作为首批部分本科专业学历教育试点院
校,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资源的优势,试办专本联读本科学
历班,目前已经开设各类7 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获取国家专
科和本科学历证书。
关爱学生。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奖助学金政策,不断加大
学生奖助学金的力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平均每年每生300-8000元,
同时还设有数百个助困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勤工助学岗位、
开通了绿色通道等,真情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北辰校区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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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的水源完全是免费净化水,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另外,学生
在校期间,学院还将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带薪生产实习。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6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tjbhzy.com 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已履行 2016 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
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只限2014、2015年以应届高中毕业生
身份参加普通高考者),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十五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 日-15 日,登录招考
资讯网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
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报名。
第十六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 日-19 日持本人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纳报
名考务费60元。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2016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
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 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
分。
第十八条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3月26日上午8:00-10:
27
00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第二十条 填报时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
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于
4月13日-15日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
次进行。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9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
志愿栏中设6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学院各招生专业
均文理兼收,文理科专业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十二条 录取办法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
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
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
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
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过程中,
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
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我院向社会公布各专业
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
第二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28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
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
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
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新生报
到须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生管理细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
学生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考生若参加秋季高考被三本及三本以上院校录取,学院将退还相
关学费。
第二十九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
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
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
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9
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
部门审核。
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三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bhzy.com
咨询电话:022—88252748 88252749 88252754 88252774
022—88251843 88254113
咨询 QQ : 800074566
邮政编码:300221
咨询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友
谊南路梅江道九连山路11 号(天津电视台新址东门对
面),可乘632、20、662、906、838路公交车到达。
30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关
于《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
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隶属天津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
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404亩,总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学院依托行业办学,
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
完善产教融合,创新协同育人机制,培养满足职业岗位需求的面向生
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景
观方向)、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管理方向)、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工程监
理、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焊
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检测方向)、楼宇智能化工程技
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24个专业。学院面
对“十三五”建设项目的启动,将围绕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项目管理、
电气自动化、电力技术、能源应用技术等五大专业群的建设。打造国
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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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8%
以上,为本市及全国能源、建筑、电力、交通等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
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2016 年春季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
下,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
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学院 2016年天津市春季自主招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
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下达的
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
www.tjchengjian.com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
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
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
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
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
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换算,按天津市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和综合能
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
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学院不进行专业
考试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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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考生录取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
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天津
市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
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
员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考生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
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和复查,将按照国家教育部、
国家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学院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二条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
考生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已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
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
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
到校办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
期者(不可抗力等事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学院新
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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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专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
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
养。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政
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
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全日
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2-58319057、022-58216356
咨询地点: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11、110室)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第十九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学院网站
网址:www.tjchengjian.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学院春季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
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
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
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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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6 年天津市春季高
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继
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
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 2016 年自主招生,系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天津市考
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完善“文化+技能”的评价
方式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 年
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
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
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五、学院概述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有着50
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天津市职业教育
先进单位”、“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
坐落在中心市区的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交通便捷,环境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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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置了社区服务、财经商贸、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四个专业组
群,23 个专业。其中5 个为天津市市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2 个为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物流管理等5个实训基地(中心),
天津市财政支持的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等2 个中心。包含虚拟企业财
务运营中心、数码钢琴房、联想3C 服务中心等80 余个实训室。为提
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创造了条件,为专业人才培养和成长奠
定了坚实基础。
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在获得专科学历的同
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也可毕业后继续高职升本科、成人本科学习。学
院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联想集团、天津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多
家大型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开展冠名班、订单班等合作培养模
式,形成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高职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天津
市平均水平。
第二章 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办学特色和就业预期,确定2016 年
自主招生专业为会计、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电子
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
会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学院重点专业,拥有国内先进的会计
综合实训中心,该专业与亚太最大管理软件提供商、中国领先企业云
服务提供商——用友集团进行校企合作培养,建设了国内先进的校内
实训基地,实现了将企业财务真实业务搬进课堂。为会计事务所、企
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培养专业人才。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专业依托河北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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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质幼儿园和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进行校企
业合作,培养适应国际早期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人
文素养和先进的早期教育理念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该专业拥有现
代化儿童早期实训室、专业数码琴房、韵律室等实训基地。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学院重点专业,与联想教
育合作办学,对学生进行职业化培训,提升学生的技术水平和综合能
力。学院建设有全国首家“联想3C服务中心”校中站,将企业实景搬
进校园,以企业员工的身份进行技能训练与业务经营,不仅锻炼了岗
位技能,提升了职业素养,也为今后熟练的从事岗位工作积累了经验。
电子商务专业拥有深厚的专业建设历史,具备雄厚的师资力量,
与中国联通、PICC、当当网、聚美优品、邮政物流等企业进行合作,
培养更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该专业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天津市圣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多领域的企业实
习场地、培训和指导。
201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具体自主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tjcsxy.cn查看。
(注:由于教育部正在进行招生专业目录调整,最终招生专业名
称及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
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37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 日-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
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
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 日至1 月19 日,持本人身
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
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八条 2016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
试。
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 分钟,考
试成绩总分200分。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九条 报考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的考生另需
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学院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命题与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大纲详见我
院网站。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
专业测试范围:主要进行自我介绍、作品朗诵、音乐舞蹈美术方面
的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周日)9:30-16:00
专业测试地点: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楼(具体见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
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38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
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
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
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二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
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
www.tjcsxy.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
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未经学院书面同意超过规定报到日期十五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
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
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
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处理。
39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
理细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
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生顺利就读。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
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 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
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
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csxy.cn
咨询电话:022-26464200、26473168
咨询 QQ:1361467672 1271634459
邮政编码:300250
学院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家乐福超市河北店对
面)。
40
乘车路线:30、32、47、48、622、653、656、665、841、842、861、
868、870、871、902、907、912、观光2路。
地铁2号线顺驰桥站
41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国家一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首批四年制高职本科招生试点院校
·中航直升机天津总装基地首选合作单位 · 全国大学生就业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北京铁路局、天津地铁、航空机电等企业几年来一直与我院进行订单培养,学生直接就业
·“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天津市综合改革项目先进集体
·中兴通讯公司人才培养基地 ·天津市滨海新区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天津市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院校之一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田径赛项承办单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春
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
院2016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2016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
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
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
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等的重
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院是全国 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被誉为高职院
校的“211 工程”)。1953 年建校, 2011 年首批进入由教育部和天津
市共建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中国天津海河教育园。
是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高职四年制本科)
试点单位。新院区占地面积49.7 公顷,总建筑面积20.6 万平方米。
42
目前在校学生9700人,一流的教学条件和生活环境在全国处于领先位
置。
学院下设7 个专业系、3 个教学部。具有一批高素质、高职称的
专兼职结合教师队伍,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多人,
能为学生传授最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院教师科研实力雄厚,获国
家级和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数项;完成国家重点科研规划课题数项;
天津市级教育课题数十项;完成国家级数个专业资源建设任务、省级
精品专业建设工作,完成国家级课程资源工作、精品课126 门;完成
软件专业等技能培训包建设任务。被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
科研专项基金会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天津市教育科研管
理先进单位”。
我院现已成为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
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
基地,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实习基地,天津市电子
信息技术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办历届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为我
校学生提供了展示职业技能的平台,参赛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其中两
名获奖学生被清华大学实践中心录用。
我院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技能
大赛保送(已保送本科100 余人)、“高职衔接自考本科”等方式升
本学习。我院与北京铁路局、天津地铁公司、中航机电、三星等企业
多年来一直进行订单培养的就业模式,中铁十三局、中国一重、中航
直升机,华北高速、中兴通讯、上烟集团天津卷烟厂、信息产业部18
研究所、46研究所、宝洁公司等众多知名企业成为学院多年的毕业生
就业签约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是全国大学生就
43
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与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tjdz.edu.cn了解。
第五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 元/生·年,住宿费
1000 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
标准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
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
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县招办)或居住证
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 日至1 月15 日,
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
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
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八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 日至1 月19 日,
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2016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
44
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
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
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 分钟,成绩总分200 分。考试
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
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
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
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
治、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
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
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
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
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
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
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
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
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如果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 等第的个数,如A 等第个数
相同,再比较获得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 等地个数均
45
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地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
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地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
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根据《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
法》,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考
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
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如考生被
秋季普通高考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
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
销。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
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十七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
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
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
46
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
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
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
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奖学金覆盖面达到40%,国
家助学金覆盖面达到18.6%,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天津市低保家庭减免学
费、校内勤工助学以及贫困学生“职业技能取证基金”等奖助项目,
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等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
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
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26526787 022-28772524 学院网址:
47
http://www.tjdz.edu.cn
QQ:2943679471 1515581287
咨询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经济管理系一楼107室)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 号(津南区津沽路津南消
防支队旁)
乘车路线:
①天津站可乘公交车808路在雅馨路天桥站下车即到;
②天津西站可乘地铁1号线至陈塘庄站下车,然后换乘公交车808
路、629路、652路在雅馨路天桥站下车即到;
③可乘地铁1 号线至复兴门站下车,然后换乘公交车655 路在终
点站下车即到;
48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制
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2016年我院继续
实行春季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历史:1978年建校,前身是天津大学石油分校。2000年改建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滨海新区,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全日制综合
性高职学院。占地面积779亩,在校生80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设
施齐全,生活便利。开设石油化工类、建筑工程类、机电工程类、经
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艺术类等专业33个,职业特色突出。其中,
石油工程技术专业为市高校重点专业,工程造价和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005年我院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
先进单位,2007年被确定为天津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年被教育
部与天津市政府命名为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就业优势: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历年保持在
95%以上。学院“订单式”培养人才计划受到了多家用人单位的高度认
可。学院地处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新区作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逐
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世界500
强企业有百余家落户滨海新城区,航空航天、石油石化、装备制造、
49
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等众多产业集群,将为学生提供广阔
的就业空间。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用人企业对人
才需求的情况,制定2016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并按照天津市教育
委员会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天津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
每年学费5000 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年5500 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
年学费8000 元。住宿费标准:4 人间每生每年住宿费为800 元,6 人
间每生每年住宿费700 元,8 人间每生每年住宿费600 元。收费标准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我院下发
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
标准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
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
生。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
招办或居住证所在的区县招办,履行高职自主招生报名确认手续。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
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
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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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
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
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志愿报考天津工程职业
技术学院的考生。
第九条 普通批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
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
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
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
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
退档处理。
第十条 提前批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
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已被我院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本科
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我院高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
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
考生被我院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二条 填报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天津市
春季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
第十三条 填报我院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音乐
专业考试。考生或家长持学生本人身份证、考生证或区县招办开据的
带有考生号的证明、两张一寸同版彩色照片,到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招生办公室填写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申请表,同时交纳报名考试费
51
100元。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25日(节假日除外)。
第十四条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时间。考试内容:声乐演唱、
器乐演奏、舞蹈,以上内容任选一项,每人表演不超过8 分钟。除钢
琴以外的其它乐器自备,伴奏带自备。考试时间:2016 年3 月28 日
上午10:00—下午4:30。
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2016
年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我院石油工程技术专业属于野外作业,建议女生慎重填
报。其他专业男女生均可填报。
第十八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
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出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办理
报到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
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春季自主招
生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
52
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
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
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
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 http://www.tjeti.com/lqcx
电 话:25966613 25924477
传真电话:(022)25966613
邮编:300280
咨询地点: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市大港区三
号院幸福路51号第一教学楼一楼,公交688路到油田
游泳馆站、652路终点站)。
53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于2016年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
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年
普通高考本科三批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
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
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
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
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
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
院占地100 亩, 图书馆藏书12 万余册,已成为培养现代工艺美术
计家的摇篮。学院面向本市和全国招生,学制三年。为社会各界输送
大量的具有较高专业艺术素质和专科层次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艺
术设计人才。
54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专业方向:建筑室内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
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展示艺术
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人
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
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此后简称
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
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
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6年我院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天津市教
委批准后下达计划人数为准,面向社会公布。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

计划数 学制
语种
备注
1 建筑室内设计 美术类 4 3 英语
文史、理
工考生
可兼报
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美术类 4 3 英语
3 广告设计与制作 美术类 3 3 英语
4 产品艺术设计 美术类 3 3 英语
5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类 3 3 英语
6 展示艺术设计 美术类 3 3 英语
7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 美术类 4 3 英语
8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美术类 3 3 英语
9 人物形象设计 美术类 3 3 英语
55
10 美术(绘画) 美术类 3 3 英语
11 影视多媒体技术 美术类 3 3 英语
12 影视动画 美术类 4 3 英语
第七条学费标准:依据天津市物价局规定,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
80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
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八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
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
招生。
第九条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
试院公布的关于自主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
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
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成绩、
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之和(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普通高
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合格)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
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
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只有当天津市公
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
56
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学院专业志愿录取以总分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
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总分未达到第
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
理。
第十三条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
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
报。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
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学费较高,入学后仍有大量材料费用投入,
请生活困难、低保家庭考生家长酌定报考。
第十九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57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
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职
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委员
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gmtj.com
E-mail:tjgyms@163.com
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邮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58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
法招生,结合我院春季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
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
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已被我院春季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
本年度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
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录取。
第四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3(国际)
五、学院简介: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注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
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公安高校,隶属于天
59
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教委。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占地739.2亩,
总建筑面积16.3万平米。1万平方米教学大楼可容纳2000余名学生
同时上课,装有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实验实训大楼设有刑事
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化验、心理测试等18个室内实验实
训室,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集摄、录、
编、播功能的电教中心,有模拟现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查缉
战术等训练教室;现代化警体训练馆,用于散打、格斗、健身训练,
还可以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篮、排、羽毛、乒乓等球类比赛;国内一
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可以承办国家级大型运动赛事;射击馆15个靶
位可进行25米、50米射击训练,装有自动报靶和电视监视系统;图
书信息中心面积达17774平方米,藏书42万册,拥有902个阅览座位,
开设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中心设在图书信息中心,与公安网、教育
网连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学校设7个教学系部,有教师239人,
其中教授、副教授101人,高级工程师3人,讲师117人,形成一支
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门类多学科的师资队
伍与科研力量。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
事宜。
第六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
办,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60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
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
体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以下简称
“自主招生计划”)
第八条:高职学费标准: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
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春季自主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6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
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确认及考试安排
第九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月11日至1月15日,登录
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在下载“考务通”手机
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
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日至19日,持本
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十一条: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
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
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
61
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
考试时间为3月26日。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
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
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录取办法依据《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
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
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
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62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
规范高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政策执
行。
第十七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
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
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
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
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
知》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
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
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63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春季
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春季自主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jingyuan.cn
电话:022-58786537、58786536
邮编:300382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64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于2016年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
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
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
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4102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
案成立的天津唯一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台,是独立
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
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和信息传播行业培养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设立新闻传播系、影视技术系、表演播音系、应用艺术系、
基础课部、实习实训中心等教学部门,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
于一体。
学院依托天津广播电视台强大的产业背景和行业支撑,为举办高
65
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
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
队伍。
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社会背景下,广
播影视事业、新文化产业及新媒体蓬勃发展,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
业空间,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学院的办学特色:坚持教育教学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
特色;走多领域兼容、交叉渗透的大传播之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突出能力培养的基本特征;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
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
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
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
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
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收费标准:5500 元/生·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摄影摄像技
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广播电视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
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
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
66
住宿费为1000 元/生·年。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
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
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第八条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
试院公布的关于自主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平正义
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
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
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之和为主要录取依据,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
界的监督。
第十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
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院校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
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
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
67
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美术类录取规则。考生须取得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
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合格,然后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成绩、综
合能力考试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
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
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应当向学院提交书
面申请请假,经学院批准方可延期报到。否则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
弃入学资格(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因以外)。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
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的
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
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68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广
播影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高职
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
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gbys.com E-mail:tjysxyzb@126.com
电话:022-27525825 27520959 18622508893
传真:022-27525825 QQ:219834752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邮编:300112
69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
发〔2014〕35 号)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高
职院校分类考试,完善“文化+技能”的评价方式,实施依法依规招生
录取,2016 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将进一步规
范考试管理,完善考试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现
结合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
渠道,是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在津招生代码:1234
五、学院概况
学院概况:学院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教育
教学设施完善,开设国土资源、建筑工程、房地产、艺术设计、经济
贸易、管理类等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在校生近8000人。
机构设置:学院教学实体设有6 系3 部:房地产经济管理系、建
筑工程系、建筑设备工程系、建筑艺术系、工商管理系、国际经济贸
易系、基础课部、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就业优势:学院充分利用京津冀和滨海新区的地域优势,用人单
70
位信息库近2000家。
教学模式:学院重点推行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学校
和企业的深度合作,实行工学交替式培训和学习,为毕业生就业搭建
平台。
高职升本:在校生升本的途径有3 种:一是普通类专升本;二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是远程(网络)教育。
学生工作: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健全,大力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入
党,每年有计划的发展学生党员300余人;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全校园”,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
青年志愿者团队:学院团委组织同学成立志愿者队伍,连续7 年
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志愿服务保障工作,
被授予大会服务先进集体。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6 年自主招生计划按照
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
内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按照《201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
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 学费标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5000 元/年/人,<艺术设
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8000 元/年/人,其他专业5500 元/年/
人。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0元/年/人;5-6人间:1000元/年/人。
各专业收费办法详见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
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
71
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综合能力考试
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七条 录取办法 按照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八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填报我院<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
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并且专业考试
合格;
(二)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
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九条 专业计划调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学院可对专业招生计
划作适当的调整。
第十条政策照顾加分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
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
格。
第十二条 我院英语为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寄发的
《录取通知书》将盖有“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新生专用
章”,《录取通知书》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邮寄地址以邮政特
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应向我院递交书面请假条,或发传真请假,超
72
过规定报到日期未到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相关要
求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
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批
次录取;已交纳学费且被普通高校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录取的考生,
须在收到本科录取通知书3 日之内(以妥投签收日期为准)到我院提
出退学申请(需提供1.个人书面退学申请;2.本科三批以上学校《录
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3.已缴费的考生还需提供缴费发票)。
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
遇。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
认的《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
审核,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执行,凡以前我院自主招生有关的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
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gfxy.com.cn E-mail:tjgfxyzb@163.com
73
咨询电话:022-63303817 63303848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 编:300270
传真:022-63303816、63303873
74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
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号)文件精
神,2016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
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
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
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2016 年
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
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
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35
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院历史: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前身为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天
津市职工科学技术大学),始建于1962 年。2006 年经天津市人民政
75
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制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海
员为主,兼有理工、经管等学科的综合性全日制国办高等职业学院。
是我国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申报船员培训机构之一,是天津海事局
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也是华北地区首
家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校区,总占地面积976 亩,
建设用地615 亩,一期建筑总面积17.1334 万平方米。学院建有现代
化的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
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先进的各专业实验、实训室等。
专业门类:学院坚持大力发展海运特色专业和适应环渤海地区建
设所需的专业,紧紧围绕服务天津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
以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的需求,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
航运经济系、国际邮轮乘务和旅游管理系、工程技术系、信息工程系、
外语教学部和社科部等8 个教学系部,开设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等2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游艇设计与制造等专业为全国高职院校中首
创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国际邮轮乘务
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船舶机械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管道工
程技术、船舶通信与导航等12个专业为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一无二的
专业。
人才培养:学院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学历
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使
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适任证书
76
和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大学专科层次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在学生
管理过程中,结合海运特色,采取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强化对学生进
行素质训练和养成教育。
教育教学:学院拥有各专业所需的多种实训实验设备,教学环境
和实训条件优越。目前已建成涵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物流管
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等2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的校内实训基地80 个、校外实训基地94 个。其中,建有船舶操纵模
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器实训室、集装箱运输管理专业实训室等多个国
家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校外水上训练基地面积达6000亩水面,
航海学历教育和海船船员培训能力在华北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就业优势:学院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
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并通过了国家教育部委托天津市教委组织
的专家组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
上,签约率保持在8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75%以上,在天津市所
有本、专科高校就业率统计中始终名列前茅。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学院设有由院长领导的
以招生办、纪检、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它的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
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自主招生考试命题、面
试、成绩汇总等专业面试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77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2016年推出就业
率高,专业特色强,面向天津考生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详
见《2016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
www.tjmc.edu.cn 了解。在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
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八条 报考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
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2、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
(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国际邮轮乘务
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招生男女不限(鉴于用人
单位对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身体要求,建议报考以上专业考生的肝功
能体检结果为正常)。
(2)《航海技术》专业招收双眼裸视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
均能达到5.0(0.8),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1.65米及以上的考生。
(3)《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
轮烹饪)》专业招收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
均能达到4.8(0.6),无红绿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的考生。
(4)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78
第五章 提前批次专业体检和面试安排
第九条 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
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属于天津市自主招生提
前批次录取。
第十条 体检安排:
1.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需通过学院网站
www.tjmc.edu.cn)下载体检表并按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或当
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生可以从即日起至4月15日自主招生填报志愿截止前到医院进
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传真(022-28779901)或送至天津海运职业学
院招生办公室以确认是否符合《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
际邮轮乘务》、《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报名资格,然
后在报名时填报以上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专业批次设置和专业面试
报考提前批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
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面试合格(面试成绩大
于等于60分)方有资格被学院录取。报考提前批次各专业的考生若未
被录取,可继续参加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面试安排:
(1) 面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
(2) 面试地点: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3) 面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4) 面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11日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79
第十三条 专业面试由我院自主组织实施,专业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专业 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 分值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面试
形体
英语口语
基本素质
形体15 分
英语口语30 分
语言表达35 分
专业知识20 分
英语口语:自我介绍,简单对话。
基本素质问答:面试考官组将逐一对考生的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
趣爱好和专业基础等方面测试。专业面试考试大纲可到我院招生网下
载,网址为:http://www.tjmc.edu.cn/zhaosheng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德智
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学院志愿录取以天津市自主招生志愿设置为原则,提前批
次设一个院校志愿,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有9 个平行院校志
愿,以自主招生总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
填报专业志愿情况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
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
80
的考生。
第十八条2016 年天津市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加分政策按照本市规范
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
果。
第二十条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学后对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办理
入学手续,如超过规定报到日期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
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
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
理细则》、《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由天津海运
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工
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81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
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tjmc.edu.cn
E-mail:tjhyzyxy@163.com
咨询电话:(022)28779722、28779900、28779901
传真:(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咨询地点: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服务东长廊108室)。
公交线路: 1、天津站乘808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2、中心公园乘629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3、鼓楼乘652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4、塘沽外滩乘131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馨路天桥下车
82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 年天津
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
院2016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16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
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
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
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等的重
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
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
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 号(雅观路与和慧北路
交口)
学院简介: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83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2008——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承办校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天津市高水
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机械行业骨干
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现设有电气电子技术
应用系、机械技术应用系、财经与工商管理系、信息技术应用系、应
用外语系,所开设的25个专业服务于机械设备、航空航天、汽车、环
保、电子信息、金融、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地区覆盖
全国25个省、市和自治区。
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建筑总面积16万平方米,具有国内先进
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室(基地)面积3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总值已达2.08亿元,学院注重强化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并与百余
家大中型企业达成了校外实习协议,成立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产教结合理事会”,现有理事单位200 多家,通过开放办学、校企合
作,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技能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培养高技
能型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学院十分重视技能大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自2008-2015年
连续8 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同类院校中是唯一一所连续
承办大赛的高职院校,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得到了教育部天
津市领导和参赛院校领导的高度赞誉。学院选派的选手共荣获高职组
项目11个一等奖、7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特别是2010年全国职业
84
院校技能大赛数控项目比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天津市所有高职参赛项
目中唯一的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
毕业生,遍及诸多世界五百强和中国五百强企业,并先后与天津航天
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
车有限公司、帝森克虏伯电梯、德国SEW,天津宝洁有限公司、中核
(天津)机械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快速交通有限公司、天津地铁运营
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公司、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三星高新
电机公司、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等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人才
供求关系,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历年均高于
天津市高职院校平均水平。
学院还为学生们提供了包括高职升本、高自考专本同读、保送本
科、参军等多种成才途径。2015年学院高职升本录取率名列全市前茅,
众多优秀学生考上了自己满意的本科院校,同时,近年来共有近百名
参加天津市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
就读。
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校园内活跃着30
多个学生文艺社团和专业社团,使学生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
时校园宽带、无线网覆盖全校,方便学生上网搜集学习资料,图文信
息中心、标准运动场、风雨操场、健身室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
了良好的就学环境。
随着天津市的快速发展,学院将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挥教
育基石的作用,将学院打造成为具有行业特色,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高
等职业学院。
85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本次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
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2016 年推出的12 个自主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
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3D 制作)、汽
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物流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计划如
下: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专业荣誉学费标准人数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创新试点专业
5500/年40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
5500/年30
3 物联网应用技术校级重点专业5500/年15
4 工业机器人技术校级重点专业5500/年20
5 数控技术
天津市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培养基地专

天津市国际化教学标准试点专

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
5500/年30
6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校级重点专业5500/年15
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

5500/年20
86
8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

5500/年15
9
机制设计与制造
(3D制作)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5500/年15
10 会计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
5000/年20
11 物流管理校级重点建设专业5000/年20
12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校级重点建设专业5500/年20
合计
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对学业水平等级不做特殊
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九条 报考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
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同普通高考相关要求。
第五章 报名及确认
第十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 年1 月11 日至
1 月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
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
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一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19 日,持本人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
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 2016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
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
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
考。
87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 分钟,成绩总分200 分。考试
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定。
第十三条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
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
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
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
治、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
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
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
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
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
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
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
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
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 等第个数相同,
再比较获得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 等地个数均相同,
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地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
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地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88
第十六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
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
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
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助学金;专为
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
困难。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
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89
1、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雅观路与和慧北
路交口)
2、咨询电话: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24小时招生热线:18920308399 18020025937
3、学院网站:www.suoyuan.com.cn 招生 QQ:1403045252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4、交通路线:
天津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或乘坐97
路),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也可乘坐808路学苑路下转220路机
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西站:一号线复兴门站,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南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下,转220
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自驾:海津大桥(直行)天津大道(右转)白万路(左
转)津沽公路(右转)文慧北路(右转)雅观路到达。
90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为
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四、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
校。学院围绕区域经济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开设了物流、汽
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3个专业,围绕
企业用工需求,校企共建了丰田、奥迪、大众、保时捷、厦门航空等
多个订单班,在校生达9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
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
91
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
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将拥有丰厚的教学资源,专业特色明显、就业率高,
且国家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面向2016 年天津市普通
高考考生实施自主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
http://zhaosheng.tjtvc.com了解。
第八条: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 元/年;空中
乘务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中
加合作办学)和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两个专业]:9000元/年。
第四章 招生专业相关介绍
1、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仓储作业管理、运输作业管理、配送
作业管理、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等专业核心课程和综合日语日语
力等日语相关课程的学习,可考取物流师职业资格、条码技术与应用
技术等职业资格证书和日语等级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国内发展:主要就职于物流货运企业、连
锁企业配送中心等企业,从事物流业务活动及物流企业管理等工作,
可从调度员、营销员成长为配送主管、营销主管、市场部经理;国外
深造:可到日本大阪产业大学、日本和阳日本语学院等日本院校留学
深造,并有机会到日本境外企业进行带薪研修。
2、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汽车机械识图、汽车发动机机械系统
92
检修、汽车底盘机械系统检修、发动机电控系统故障诊断与修复、汽
车性能检测与评价、汽车专业英语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高级汽
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钣金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国内发展:主要就职于汽车4s店、汽车维
修等企业,从事各类机动车的维护、维修、质量检验和企业管理等工
作。可从汽车机电维修工成长为维修顾问、服务主管、服务经理;国
外深造:加拿大汤姆逊大学承认本专业学分并可进入该校继续学习深
造。
3、空中乘务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民航服务礼仪、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
民航客舱设备操作与管理、民航服务英语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
普通话、前厅服务员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从
事民航乘务工作,可从实习乘务员成长为普通舱乘务员、头等舱乘务
员、乘务长;其次就职于国内各大机场、高铁,从事民航安全员、安
检、VIP 服务、值机、票务、高铁乘务员等工作。目前与厦门航空公
司等六家航空公司签订了订单培养。
4、旅游管理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导游实务、旅游服务礼仪、旅游英语
旅游市场营销实务、旅游心理实务、酒店管理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
考取导游资格、酒店职业资格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旅行服务型行业,从事服务与
管理工作,包括旅行社、景区和酒店。从导游员、计调员等服务管理
人员成长为旅游产品策划、旅游销售顾问、旅行社经理等中高级管理
93
人员。
5、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汽车发动机构造、汽车底盘构造、汽
车电控技术、汽车测试技术、汽车装配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汽车制
造工艺学、可编程控制器原理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中、高级汽
车装调工、汽车检测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汽车整车
制造企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和汽车整车装配与调整、汽车制造与装配
工艺改进和完善、品质管理、汽车性能检测与评价、生产管理等岗位。
6、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概论、道路交通安全管
理、交通地理信息系统、监控系统集成与维护、道路交通控制与管理
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公路收费及监控员、电工从业资格等职业
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交通管理部门、城市智能交通产
品公司、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客(货)运公司等企业或单位,从
事交通安全管理、监控系统运行、安装与调试、智能产品安装、交通
智能产品营销、交通智能产品售后服务等岗位的工作。
7、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通过柴油发动机维修、工程机械底盘维修、
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维修、工程机械电气系统维修、工程机械综合故障
诊断技术、工程机械使用与维护、工程机械管理等核心课程的学习,
可考取工程机械修理工、工程机械操作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路桥公司、建筑公司、航道局、
94
港务局、机械生产企业、工程机械国内外品牌代理店等公司从事机械
装配与调试、售后服务、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可从技术员成长为技
术服务组长、技术服务主管、技术服务经理。
8、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通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电动列车驾
驶、轨道交通车辆构造与维修、轨道交通车辆电气故障分析与处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机检修与维护、制动机维护与运用等核心课程的
学习,可考取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电客车驾驶员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轨道
交通车辆装备制造企业,毕业后可推荐从事电客车司机和车辆装备维
修等工作,毕业生积累一定的岗位经验后,可从见习电客车司机、电
客车司机成长为电客车司机队长或从车辆装备维修工、车辆装备维修
队长成长为车辆中心主任。
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城市轨道交通概论、城市轨道交通安
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城市轨道交
通行车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核心
课程的学习,可考取高级客运员、调度员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毕业
后可推荐从事地铁值班员、调度员、站务员等工作,可从站务员成长
为值班员、站长、中心站长。
10、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器、城市轨道交通
信号基础设备维护、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源设备维护、城市轨道交通
95
区间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系统、城市轨道交通联
锁设备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
考取信号工、信号钳工、维修电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信号设备生
产及技术服务等企业从事正线信号工、车辆段信号工、车载信号工、
控制中心信号工、信号设备制造等工作,毕业生积累一定的岗位经验
后,可从信号工、信号设备制造工成长为信号技术工程师。
11、工业机器人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传感器与检测技
术应用、可编程控制器技术、工业机器人现场编程、工业机器人自动
线安装、调试与维护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工业机器人操作员、
电工从业资格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工业机器人制造、系统集成及应
用企业,从事机器人工作站的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操作运用、维护
保养与管理人员等岗位的工作,可从工业机器人电气助理工程师成长
为工业机器人电气工程师。
12、新能源汽车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构造与原理、新
能源汽车底盘构造与原理、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测试技
术、新能源汽车装配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制造工艺学、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中、高级汽车装调工、
汽车检测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新
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汽车整车装配与调
96
整、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工艺改进和完善、品质管理、新能源汽车
性能检测与评价、生产管理等岗位。
13、会计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出纳实务、财务会计、会计软件操作、会计综合实训等核心课程的学
习,可考取会计从业资格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去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会计师
事务所等单位,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管理、涉税业务
办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可从出纳、会计成长为财务主管等。
14、市场营销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推销技术、市场调查与预测、市场营
销策划、销售管理、网络营销、客户关系管理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
考取高级营销员、助理营销师资格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合资等
企业,从事产品营销、销售策划等工作,可从业务代表、客户服务,
成长为营销主管、区域经理等。
15、投资与理财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通过金融市场基础、投资与理财规划、个人
理财、金融营销技能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证券从业资格、期货
从业资格、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中小型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投资服务企业,可从经纪人、客户经理、
理财经理成长为投资分析师、金融投资顾问、金融交易培训师。
16、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97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通过道路材料、工程测量、公路工程、桥涵
工程、公路工程管理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测量放线工等职业资
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公路桥梁建设的企业单位,从
事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现场施工、试验、质检、预算、测量等工作,经
过3-5年实践经验积累可成长为施工项目工长、项目经理等。
17、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汽车发动机机械系统检修、汽车底盘机
械系统检修、汽车电气系统检修、汽车发动机电控系统故障诊断与修
复、汽车安全性与舒适性系统故障诊断与修复、汽车综合故障诊断与
修复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中、高级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
汽车检测维修士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汽车4s 店、汽车维修等企业,
从事汽车的维修和企业管理等工作。可从汽车机电维修工成长为汽车
服务顾问、技术经理、服务经理。
18、汽车营销与服务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汽车性能与商务评价、消费者心理与
行为、汽车营销策划、汽车销售技术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汽车
维修工、汽车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汽车4s店及汽车销售等企业,
从事汽车销售、二手车经销、销售服务及企业管理等工作,可从销售
顾问、售后服务成长为销售骨干、销售经理、企业内训师。
19、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 通过钣金工艺基础、焊接工艺、车身修复
98
技术、汽车涂装技术、汽车美容技术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中、
高级汽车钣金工、汽车油漆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汽车4s 店及汽车维修、天津空
客320 等企业,从事钣金、喷涂及企业管理等工作。可从钣喷维修工
成长为钣喷维修组长、钣喷质检员、服务经理。
20、报关与国际货运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通过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单证实务、报关实
务、报检实务、国际海运代理实务、国际航空代理实务等专业课程的
学习,可考取单证员、货代员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专业打造了“教学做”一体化的校内生产
性实践基地,培养学生主要就职于国际物流企业,从事报关、报检、
国际货运代理等工作,可从报检员、报关员和国际货代员成长为业务
主管、业务经理和部门经理。
21、电子商务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本专业通过客服项目课程、美工项目课程、
运营推广项目课程及创业讲座的学习,可考取电子商务工程师职业资
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培养学生主要就职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服务等企业,从事电子商务领域内网络客户服务岗位,电子商务网站
建设、管理、维护岗位,网络营销、策划、推广岗位等工作,可从技
术专员成长为客服主管、网站营销策划经理、网站运营主管。
22、物流管理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本专业通过仓储作业管理、运输作业管理、
配送作业管理、物流服务营销、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物流信息技术
99
应用等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物流师职业资格、条码技术与应
用技术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培养学生主要就职于工商企业物流中心和
物流企业经营管理岗位、物流企业组织部门、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第
三方物流企业等,从事物流业务活动及物流企业管理等工作。
23、物流管理(物流商务方向)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本专业通过采购与供应管理、物流服务营销、
客户关系管理、物流业务招投标实务、项目管理导论等专业核心课程
的学习,可考取助理物流师、营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培养学生主要就职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企业
物流组织部门、以及大型连锁企业和配送中心等企业或单位,从事物
流服务市场拓展和业务推广、制定物流业务招投标方案、实施企业形
象及品牌策划以及物流作业优化和物流方案设计等工作,可从业务助
理成长为业务代表、片区业务主管、业务主管。
24、快递运营管理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本专业通过快递实务、快递客服与营销、运
输作业管理、配送作业管理、快递企业管理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可考
取中级快递业务员、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培养学生主要就职于快递企业、邮政企业
和其他物流企业,从事快递基层业务管理等工作,可从业务操作员成
长为调度、主管、服务站经理。
第五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2016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
的考生。
100
第十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1996年1月1日
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男生双眼裸
视C 字表0.7 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 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
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
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
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
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天
津市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
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
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安排专业时,在总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退档处理时,在总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
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 等第的个数,如A 等第个
101
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
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学院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城市
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
与维修技术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八条:空中乘务专业属于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录取,
不影响其参加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第十九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
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
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
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
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关于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
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后,由学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
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事由请与我院招
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视为
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院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
102
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
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七条:
联系部门:招生处(综合楼二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400-022-3106
举报电话:022-87912172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第 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院招生信息
http://zhaosheng.tjtvc.com和400-022-3106电话公布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层次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
招生。
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
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
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空中乘务专业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考须知
103
空中乘务专业2016 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考须知
(提前录取批次)
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是与金通航空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学
制三年。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
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空中乘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
身体素质,熟练地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
能,具备从事国内外航空公司的空乘服务、地勤服务及民航商务工作
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目前,空中乘务已毕业390余人实现100%就业,被国际、国内各
大航空公司、机场以及国内相关企业录用,空中就业遍布大韩航空、
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首都航空、
吉祥航空、海南航空、东海航空、春秋航空、四川航空等各大航空公
司。地勤就业单位有首都机场要客集团、内蒙古白塔机场、天津滨海
机场及石家庄机场等。2014届学生已有被厦门航空、首都航空、海南
航空、青岛航空、西藏航空、吉祥航空、九元航空、北京首都机场、
广州白云机场等用人单位提前预定。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自主招生计划40 人,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符合2016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报
名条件的考生。
2、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空中
104
乘务专业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3、具体要求: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
女生身高163cm~173cm,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
正视力0.5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4月8日
2、电子邮件报名:
① 下载报名登记表: 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tjtvc.com ,下载《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
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自主招生)》。
②填写报名登记表:使用编辑软件(office word),编辑填写报
名登记表,报名表内容需真实有效,填写完毕后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
并将个人电子版1 寸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的指定位置
上。
③发送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成的《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
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自主招生)》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
jtxy12883@126.com。报名后,我院会通过电话与考生确认。
3、现场报名:
①报名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综合楼二号楼一楼104(招生
处)
②报名手续: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张,近期同底
版2寸免冠照片3张。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4月9日
105
2、考试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民航实训中心
3、专业考试内容: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面试内容包
括形体五官、气质风度、动作反应、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
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心电、胸透、血常规、视力。考
生面试通过后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民航体
检标准执行,最终体检结论以民航体检队鉴定为准。
4、查询结果: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或拨
打400-022-3106查询专业考试结果,凡通过面试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才
具备录取资格。
注:1、专业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
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2、体检时,考生需穿背心短裤。
六、录取原则
根据天津市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报考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收费标准:初试费、复试费(仅初试合格者)、航空
体检费(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收取)详见招生简章或学院招生
信息网。
2、学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空中乘务办公室(综合楼一号楼906室)
咨询电话:022-87912610 400-022-3106 15802276901
106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
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号)
文件精神,2016年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为了维护学院和
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
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开展自主招
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
津市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
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已被
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又被本科三批及以上学校录取,教育主管部
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
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
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07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
五、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60余年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
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国家普通高
等院校系列。学院依托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的学府——天津市团校而建
立。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社会管理与服务类”高等职业学院,为
天津市示范性高职学院。
学院坐落在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
区,紧邻滨海新区,新校区占地500亩,首期建筑面积达80000平方
米。新校区建有现代化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信息中
心、实训实验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创业中心等,各项设施
齐备。
多年来,学院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形成了一整套严
格、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为
龙头,加强学科建设;在课程建设上,坚持宽基础、突出特色的培养
方式,构建以基础知识和能力为主的课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教职工队伍,具有雄厚的教学力
量。在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校内外实
训基地建设,建设了完备的校园网络系统。
108
学院坚持全面育人方针,以素质提高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
按企事业用人单位对优秀青年干部的要求,着力培养青年优秀人才。
学院面向餐饮服务、社区服务、民政管理、旅游服务、商贸服务、信
息服务、法律服务方向,开设相关专业21个。现开设社区管理与服务
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法律
务、连锁经营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软件技术商务英语、物流管
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西餐工艺、民政管理、
会计、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婚庆服务与管理
人物形象设计酒店管理。其中,烹调工艺与营养为国家试点专业,
社区管理与服务为省市级试点专业。学院各专业均有具备高级职称的
专业学科带头人。
在就业方面,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企事业用人单位建立了长久的
联系,积极为毕业生推荐适合的就业岗位,近年来,学院历届毕业生
就业率均达95%以上,许多优秀学生成为用人单位的骨干人员。同时,
毕业生可参加天津市高职升本统一考试考取后进入本科高校深造。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院设有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
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
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自主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109
第六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
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天津市高考考生的招生专业。
备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tjqnzyxy.cn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3、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报考手册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第七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
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元/
生、年)
住宿费
01 会计
文理
兼收
三年 5000
标准:六人
间1000元/
生、年
02 西餐工艺 三年 5500
03 烹调工艺与营养 三年 5500
04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
导与服务)
三年 5000
05 市场营销 三年 5000
06 物流管理 三年 5000
07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5000
08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5000
09 婚庆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00
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5500
110
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
自主招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1月11日-15日登陆招
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
(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
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九条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日至1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历报考者还
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所在招办现场确认报名
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30元),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
的,不退报名考务费。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条 考试科目: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
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
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
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11
第十三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
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
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
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
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分数线划定。依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
第十五条 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
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
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仍有余缺,
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院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
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
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
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
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
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
112
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
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二十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
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
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
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新生报到要求见《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2016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管
理规定》、《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
及其它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
津青年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13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青年职业学院高职自
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青年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
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青年职业学
院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
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tjqnzyxy.cn E-mail:qzyzb@sina.com
咨询电话:022-23627681 022-23627682 邮编:300350
微信公众号关注: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在复兴门站下车,转220路公交车至
“青年学院”站下车即可到达。
114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国家级示范性(优秀)骨干校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单位 ★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天津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联合培养四年制本科试点校 ★连续8年成功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 号)和《关于印发<2016 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
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为
体现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凡被我院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秋季普
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若被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录取,我院
将全额退费。我院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
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三)学院简介: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坐落
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00 亩,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
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
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天津市模具工业协
115
会副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天津市工艺美术
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
个二级学院,31个专业。与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模具设计
与制造方向)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
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与新西兰在市场营销专业上开展合作。现
有教职工近500名,高职在校生8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
持在98%以上,且赢得了用人单位的赞誉。
学院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
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制造公司、天津北车
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利华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行业组织有
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环境和就业岗位。
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合作完成师资培训、
课程引进等项目,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为学生营造了
优越的学习、实践和生活环境。此外,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
金、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
学生的发展。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
培养技能强、素质高的毕业生回报社会。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春季高职自
主招生分专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
116
主 招 生 计划》。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址
http://www.tjlivtc.edu.cn)了解。
第六条 收费标准:1、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
类专业5000 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 元/生·年;2、住宿费:8
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调整,以天津市政
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
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生办公
室,申请报考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
康状况等,同普通高考相关要求。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八条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 年1 月11 日至1
月15日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
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
招生报名系统履行网上报名手续。
第九条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
2016年1月18日至1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
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生办公室规定的
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及考务费(共计60元)。
第五章 考试说明
第十条 考试科目: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
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包括时事政治知识、言
117
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
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第十一条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第十二条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生
办公室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
题。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填报资格: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根
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
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第十四条填报时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
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4 月13 日至4 月 15 日到区县招生办公室
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负责新
生录取工作。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
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 个科目的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
为25分,B 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
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六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成绩从高
118
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
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
可调整到春季高职自主招生专业相同科类且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
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
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 等第的个数,如A 等
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 等地
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地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
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地成绩。如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
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院使用天津市普通
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美术专业
统考成绩”),在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分
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
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119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
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
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
到要求见《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
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
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
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 年春
季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
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
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20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tjlivtc.edu.cn
咨询电话: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传真)
咨询地点: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海河教育园
区雅观路1号,具体乘车路线请登录我院招生网)。
121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继
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
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1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的
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推
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
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
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
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
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
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
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
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
122
累计为国家培养出近13万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
才近万人。
学院现有三个独立校区: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六纬路校区和珠江
道校区,分别承办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
类教育培训。目前,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中职在校生600余人,成
人在校生4000人。
学校设有应用外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物
流学院、会计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6个专业。
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
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
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
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应用文科特色的专
业布局。
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在继承过去办学优秀传
统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市高等
职业教育的前列。
1、厚重的历史沿革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由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与原天津
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整合后建立的,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
期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前身是天津市
外贸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曾经隶属于国家对外
经济贸易部;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则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
2、一流的教育设施
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
123
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报告厅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有
标准化学生公寓、外国专家公寓、教工餐厅、学生餐厅、商业街等生
活服务设施。校园整体格局清新亮丽,环境优美。
3、先进的信息系统
建有设备先进、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系统。核心交换机采用10 万
兆虚拟化交换机。实现万兆互联、有线无线双网全覆盖、多校区信息
联动、异地容灾备份。拥有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平台、统一通讯
平台、身份管理平台和网络监控运维平台等。
4、雄厚的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0 余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中70%拥有博
士、硕士学位;4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50%具备双师素质。目前,
拥有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项市级教学成果,2门国家级和8门市
级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
5、丰硕的大赛成果
多年来,学院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作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
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上屡创佳绩。多次蝉联全国
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报关大赛一等奖、全国商科
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6、专业的实习实训
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把学生实习实训摆在
专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先后与企业共建了400 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
30多个订单班。
7、多彩的大学生活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培养,把多种教育内容融
124
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开办了大学生业余党校,组建了40多个
学生社团和3000多人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创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中心。每年一届的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发展个
人兴趣爱好的舞台。
8、广泛的国际交流
多年来,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
兰、加拿大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
生开展教学互访、研修交流、汉语培训、教育合作等活动。
9、特色的创业就业
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成才为导向,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
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并获得天津市高校众创空
间首批认证;每年举办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和创
业实训课程;定期为毕业生举办就业招聘活动等。近三年,每年毕业
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针对自主
招生优选十个学校骨干专业并制定2016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具体
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商务英语专业
【主修课程】商务英语视听说、国际贸易实务、涉外旅游实务、商务
英语翻译与写作、商务英语商务英语函电、商务谈判英语口语、货
运代理实务、进出口单证实务、外贸综合操作、旅游综合英语导游
英语、酒店英语会展英语、公共交通英语等专业核心课程。
125
【就业岗位】商务助理、商务文员、涉外导游、大型会展策划和服务
人员、涉外酒店管理和服务人员等涉外旅游企业管理与技术岗位。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
【主修课程】国际贸易、经济学基础、国际商法、港口与航线、国际
市场开发实务、进出口贸易实务、业务磋商与谈判、报关与报检实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跨境电子商务、外贸跟单实务、进出口单证实务、
外贸谈判口语、商务英语函电、进出口业务流程综合实训等。
【就业岗位】服务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和天津自贸区建设,为外贸公
司、出口型企业等外贸、外经、外资领域培养能够从事海外客户开发
与维护、外贸单证审验制作、跟单业务操作、进出口核算等工作的高
素质技能型人才。
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
【主修课程】经济学基础、商务经纪与代理实务、国际企业管理、合
同法、商务礼仪、进出口贸易实务、国际船舶代理实务、国际货运代
理实务、海运港口与航线、海运租船实务、国际航运物流成本核算、
报关与报检实务、国际航运物流、房地产经纪代理实务等。
【就业岗位】面向国际贸易企业、外轮代理企业、国际物流企业、房
地产企业及天津港集团从事进出口业务代理、外轮代理、国际货运代
理、关务代理、房地产代理等经济管理和业务工作。
物流管理专业
【主修课程】物流管理基础、仓储管理实务、采购管理实务、配送实
务、物流服务营销、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系统规划、物
流地理、物流企业文化、电子商务、快递实务、运输操作实务、国际
货运与代理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报检实务、物流综合案例等。
126
【就业岗位】国际物流公司、大型储运公司、物流中心、配送中心、
港口以及其他工商企业中从事物流信息管理、物联网信息、物流营销、
采购管理、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等岗位。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主修课程】报关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商品归类实务、进出口
税费实务、保税实务、进出口操作实务、出入境报检操作实务、报关
专业英语、报关实务、商品检验检疫、报关与国际货运行业案例、国
际贸易地理等。
【就业岗位】报关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船务代理公司、进出口企
业、加工贸易企业等的报关员、关务员、归类员等岗位。
会计专业
【主修课程】出纳操作实务、基础会计、应用统计、企业经济业务核
算、成本核算与管理、税法、纳税实务、审计实务、外经贸会计实务、
会计电算化、会计岗位综合实训等。
【就业岗位】各类中小型企业的出纳、会计、统计、税务会计和审计
助理等岗位。
旅游管理专业
【主修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实务、旅游市场营销导游英语、酒
英语、旅游资源规划、旅行社经营管理、现代饭店餐饮管理、旅游
经济学、民俗旅游、计调实务、领队实务、会展旅游、服务礼仪与形
体训练等。
【就业岗位】主要从事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咨询公司、旅游电子
商务企业、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题公园等旅游企业管理工作及会展
旅游、休闲旅游相关行业的运营管理。
127
电子商务专业
【主修课程】电子商务应用、网络营销、数据化营销、网页设计、电
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图形图像处理、电子商务安全与法
规、网上商城开发与应用、搜索引擎优化综合实训、ERP 模拟综合实
训、网店美工综合实训、电子商务综合实训等。
软件技术(欧美软件外包方向)专业
【主修课程】网页制作技术、c++编程技术、Oracle数据库技术、Java
基础、Java高级编程技术、软件测试技术、软件外包项目实战等。
【就业岗位】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应用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
师、质量工程师、项目管理工程师、技术支持工程师、技术培训师、
项目运行师等技术、管理类职位。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主修课程】会展概论、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礼仪、会展
策与法规、会展营销、会展项目管理、会议策划与管理、会展布局与
设计、会展文案写作、酒店管理概论、会展旅游、会展物流、会展
媒体技术、市场调查与预测、人力资源管理等。
【就业岗位】从事会展(会议、展览、节事活动、场馆租赁、奖励旅
游等)项目的市场调研、立项、招商、招展、运营管理方案的策划、
项目的销售和现场组织管理及实施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
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128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
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月 11日至 1月 15日,登录
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
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
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19 日,持本人身
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
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
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2016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
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
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
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 分钟,成绩总分200 分。考试
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
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
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
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9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
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129
第十二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
治、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
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
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
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
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
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
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
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
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
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
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天津商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
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
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
130
院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
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
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学校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
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
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减免当年学费的资助;按
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
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
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
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自主
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
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59655460、59655461、59655462、
59655463、59655427、59655424
传真:(022)59655424
131
咨询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邮编:300170
QQ群号:295142103
网址:www.tifert.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APP平台:http://ci.f3.cn/d/605911
新浪、腾讯微博ID: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公交路线:220 路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
即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
谨慧路
132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
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
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
术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
2016年普通高考。若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不能再报考专科,只能
参加本科阶段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同
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
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凡被本科三批
及以上批次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按有关规定退还学生交纳的全部
费用(不含报名考试录取费)。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
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学院积五十多年职业教育办学经验,一直
以行业专业性强、学生理论和实践能力强、毕业生就业前景好、就业
133
率高闻名遐迩。近些年毕业生就业率更高达96%以上,就业区域辐射
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技术产业带。学院多渠道加强与行业、企业联系,
积极开展与行业内外企业、院校的合作,不断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
式。我院和天津医药集团、瑞澄大药房、北京悦康药业等十几家企业,
开展了订单培养班,通过“订单班”的培养让学生“入学即入职”。
“订单班”培养的学生自进入学院开始,在享受国家“奖、贷、助”
等奖励和资助的同时,还能享受企业的资助政策。
学院全面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在学院进行专科学习的同时可以
得到本科教育。与中国药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进行
专、本科专业无缝对接,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同时,本科考
试成绩合格后即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文凭。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
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是组
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学科发
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天津市考生的分专业自主
招生计划。
134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
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
(2)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的考生。
(3)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
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4)肝功能不正常的考生慎报。
第五章 报名以及考试安排
第八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1月11日至1月15日之间
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
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
提示录入个人报名,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九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日至1月19日,
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须
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报考者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定交纳
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 元,考务费每生30 元),因本人原因不
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未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135
需按照报名确认点的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第十条 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
综合能力考试。
(2)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
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3)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
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
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6日上午
8:00-10:00。
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
积月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第六章 填报志愿和录取
第十一条
(1)填报资格。高招办根据全市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
(2)填报时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
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
136
计划》,于4月13日-4月15日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
手续。
(3)志愿设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批次为普通批
次。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第一志愿设有I、II、III、IV、V、VI、
VII、 VIII、IX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和1
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 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自主招生办公
室负责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录取时以考
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
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
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
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
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顺序志愿报考天津
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尚有余缺计划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高低递补。
137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被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新
生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身体等
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
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我院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
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
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
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
到校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理由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并发传真
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报到资格。具体报
到要求见《2016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
知》。
第十九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学院根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
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138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生标准,即可获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所
学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
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
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bio.cn E-mail: zsbyk@126.com
咨询电话:022-26652463 26688925
咨询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 号(学院招生办公室)
139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
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70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洼
六、学校基本概况:我院是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
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1447 亩,建筑面积250000
平方米。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学院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校
生规模5000余人,学院培养的32000多名合格毕业生绝大多数已经成
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很多人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我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我院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140
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
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学生。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到高考报名所在的区县招办或居住证
所在的区县招办,履行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手续。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我院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委所下达的自主招
生计划为准。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
地球物理测井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等5个专业只招男生。
第九条:学费标准:高职普通类专业5000-5500 元/生、年。各
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
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
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
的有关规定;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
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
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公
141
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数
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
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
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
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
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
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本校在接到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
取通知书,并通过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以特
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142
第二十条:我院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
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我院普通高职天津市自主招
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
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石油职业技
术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
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
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
释。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www.tjsyxy.com
E-mail:tjsyxyzb@126.com
电 话:29000650、29000588
邮编:301607
地址:天津市团泊洼
143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
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市工会管理
干部学院2016年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
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有关自主招
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
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又被本科三批及以上学校录取且最终
选择到本科三批及以上学校就读的考生,可凭本科三批及以上录取学
校通知书到我院办理退费相关手续。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
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2、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成人高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校代码:51176
6、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邮编:300380
7、学校概况: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天津市政府批准的首批
144
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校。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
育、网络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学院坐落于西青区西青道274号,交
通便利。教育教学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服务更加科学,学院将充分发
挥自身办学优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新需求。
学院设有电视演播、电视编辑、餐饮、客房、组网技术、计算机图形
处理、物流技术、主持人训练等十个实训室;质优价廉的学生食堂、
住宿公寓以及浴室等完备的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和
生活环境。学院多年来致力于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拥有一
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办学实力和教学水平不断
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基本保持在90%以上。学院将以服务学生、培养
能力、就业成才为目标,以高质量的教育回报社会。同时,学院执行
现行的天津市高职升本政策,毕业生可参加天津市高职升本统一考试
考取后进入本科高校深造。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院设有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
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
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自
主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还设有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
生过程,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自主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
会需求,制定2016年本市的自主招生专业。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
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145
序号 科类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1 普通类 旅游管理 三年 5000
文理兼收
2 普通类 物流管理 三年 5000
3 普通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500
4 普通类 电视节目制作 三年 5500
5 普通类 主持与播音 三年 5500
6 艺术类 艺术设计 三年 8000
备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tjghxy.com 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3、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报考手册公布的为准。
4、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
第四章 报考条件、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第七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
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
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
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 日-15 日登陆
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报名。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
(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
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九条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 日至1 月19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历报考者还
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
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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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定
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30元),因本人原因
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一条 考试科目: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
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
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
第十二条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
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
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
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
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全市
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
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
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
147
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
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
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获得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天
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
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
行。
第十九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
重填报。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审
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
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第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
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
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8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
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
教育部监制、统一编号、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的天津市工会
管理干部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即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市教委
有关文件精神,为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资助体系。设有覆盖面达30%
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助学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设有勤工
助学岗。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度我院自主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并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核批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
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
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ghxy.com
E-mail:tjghxyzs@163.com
149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邮编:300380
电话:022-58321528(传真)
150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
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继续实行春季自主招生,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
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已被我院春季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
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专科)
各批次录取。若考生被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
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
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我院春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
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条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 号
六、 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1 年的天津铁路工程学
校和创办于1953 年的天津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建校60 多年来,
151
已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名。
随着我国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迅猛发展,全国各铁路局、
大中城市地铁公司、重点煤电企业铁路公司等单位已成为学院稳定的
就业基地,并纷纷提早入校以订单形式选拔毕业生。
学院 2015 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2.8%,签约率为74.7%,对口
率为82.6 %。目前,2016届毕业生与铁道(城轨)类企业的对口签约率
已经超过45%,同时已有多家铁道(城轨)类企业在我院对2017届、2018
届毕业生实施订单培养。
学院毗邻北宁公园,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系“天津市花园
式单位”。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
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
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七条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开展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
制定2016 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
《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 元,特殊类专
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标准:公寓式管理6人间,每生每学年
700 元;公寓式管理8 人间,每生每学年600 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
152
见《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
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
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
考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工
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五章 报名及确认
第十一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在下载“考务通”
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
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二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16 年1 月18 日至1
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
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2016 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
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
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
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
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
招办指定。
153
第十四条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
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6 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2016
年4 月13 日至4月15 日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
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
有关规定。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
录取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
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
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录取时,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
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
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
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总分。
第十七条院校志愿录取依据《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
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
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
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
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九条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
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专业只招理工类考生,其他专
154
业文理不限。录取时,若文史类考生报考了只招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志
愿,则该专业志愿作废,考虑该考生的下一专业志愿是否符合要求,
依次类推。
第二十条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
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
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二十一条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
技术(机械化维修)、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
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
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
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 以上,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
考。
第二十二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
165cm,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
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二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
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
如A 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 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若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A、B、C 等第个数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
数学、物理、地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科目的等第成绩;如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
好的考生。
155
第二十四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
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
慎重填报。
第二十六条关于招生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七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
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
上公布。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报到之日起15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资格。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
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
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为激励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
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此外还设有勤工助学
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十一条学院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156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
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 年春
季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核。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春季自
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
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
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
释。
第三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www.tjtdxy.cn
电 话:26748181 26744940 26182649
邮编:30024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 号
157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继续实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
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
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
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50 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
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在校生九余人。食品生物技术实训基
地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已批准为国家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
训基地,印刷实训基地被列为天津市“十一五”全国专业一流实训基
地建设项目。2007 年我院被确定为天津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项目单位。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
才培养基地,同年被批准为首批进入海河教育园的五所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被列为全国百所骨干校重点建设单位。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6分专业大类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大

专业名称


学费(元
/年)
环保、气象与环境工程技术3 5500
158
安全大类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
生化、药品与
轻纺食品大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500
食品加工技术
药品生物技术
药品生产技术
食品生物技术
精细化工技术
电子信息与
公务管理服
务大类
软件技术
3 5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物联网应用技术
老年服务与管理(智能养老服务方向)
应用电子技术
装备制造与
材料能源大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5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数控技术
精密机械技术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财经商贸大

金融管理
3
市场营销 5000
会计
电子商务5500
旅游与教育
体育大类
旅游管理
3
5000
商务英语5500
新闻传播与
轻工纺织大

图文信息处理
包装策划与设计 3 5500
印刷媒体技术
159
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xdxy.com.cn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本市
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
考高职自主招生。
第六条 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八门科目(语文、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招收专业计划、科类、及学业水
平成绩等第要求
专业名称科类要求学业水平等第要求
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文理兼招八门学业水平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生化、药品与轻纺食品大类文理兼招八门学业水平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电子信息与公务管理服务大类文理兼招八门学业水平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装备制造与材料能源大类文理兼招八门学业水平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财经商贸大类文理兼招八门学业水平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旅游与教育体育大类文理兼招八门学业水平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新闻传播与轻工纺织大类文理兼招八门学业水平至少一门成绩C或C以上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站
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
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
名,核对无误后提交。
影视动画
合 计
160
第八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19日,持本人身
份证及复印件(同等学历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
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照要求认真
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九条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
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30元),因本人原
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未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
考生,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参照普通高考考生号编制方法,赋予其14
位考生号,并进行电子摄像。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条 2016 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
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
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
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
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为
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
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
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
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
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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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划定分数线。
第十三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对上线考生,在考生所报专
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
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
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
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为30 分,B 等第计为25 分,C 等第计为20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
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已被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
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
第十八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
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
162
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6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
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
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
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
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
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
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xdxy.com.cn 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
28172507
咨询地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天津市海河
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163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春季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院和
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春季自主
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的
录取,未被我院春季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各批次录取。我院春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
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在津招生代码:1261
五、学院基本概况:
164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
水平示范建设院校。学院现有冶金类、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
财经管理类五大类专业群,共20个专业,直接与国家支柱产业和优势
行业对接,其中智能控制技术(原计算机控制技术)和黑色冶金技术
(原冶金技术)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电
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会计专业获得天
津市财政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教师、天津市劳动模
范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博士、硕士比例为44%,
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1%,具备“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
90%。教师中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各级立项75项,教师自主
研发及校企共同开发专利二十余项,获各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447
项,发表论文百余篇。2013年我院教师梁国勇被选派参加“中美国际
数控机床技能大赛”,获得大赛团体银奖和最佳团队奖。
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训基地65个,各类实训室、实习车间80个。
学院是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公司大学项目成员之一,是天津高校中唯
一一所与之共建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的院校。学院与美国通用电
气(GE)公司智能平台签订了大学计划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共建GE
智能平台自动化实训中心。学院与国内知名网络设备生产商杭州华三
(H3C)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共建H3C网络实训室,并成立了H3C网络学
院。
165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在全国和天津
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我院先后有百余名学生分获国家级和天津
市级一、二、三等奖,稳居天津市职业院校竞赛成绩排名前列,其中
有数十名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2014年我院学生王锦源参
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取得高职组数控车工第四名的优异成绩,并被授
予全国青年突击手标兵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践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新模式,打通就业渠道,为学生就
业提供有力保障。学院与南京合荣欣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线缆
集团、天津光电集团、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合
作开展订单培养、定需施教、定向就业。
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高水平。学院与
大众集团、青岛海尔集团、天津电力机车、天津航天液压等众多百强
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8%。
同时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院与天津大学、天津工业
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开辟专本对接通道,学生就读高
职期间,能够同时进行本科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对接高校颁发
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学院设立多种方式的奖助贷体系,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生,帮助
经济困难的贫困生,使众多学生受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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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社会需
求,制定2016年春季自主招生分专业计划。(以天津市教委公布的分
专业计划为准)
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tjmvti.cn了解,
也可参考本校2016年招生简章。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
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只限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
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本市户口或居
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3、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
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 1 月11 日至1 月
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
务通”手机 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
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已进行网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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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考生,须在 1 月 18 日至 1 月19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
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
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
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
证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 30 元,考务费每生 30
元),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未履行 2016 年
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参照普通高考考生号编制
方法,赋予其 14 位考生号,并进行电子摄像。
第五章 考试说明
第八条 2016 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
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
力和职业适应能力。
第九条 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
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第十条 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 3 月26 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
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
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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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
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
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
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
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
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
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
校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
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2016年春季天津冶金职业技
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169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有关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
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手册》、《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
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院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
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
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及减免当年全部学费的
资助;按学院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
在校生努力学习,学院设立了院级三好学生、院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
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
予毕业,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春季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
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
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17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冶金学院招生办(2号楼105室)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15522240090(靳老师)、
15522240068(刘老师)、18622155926(尤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tjmv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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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
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
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春季高职
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春季高职自
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邮编:300222
五、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
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
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
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
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成
为卫生职业教育的排头兵。2011年获批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
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并在示范校建设成果展中荣获“最具推
荐价值资源库奖”。2012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
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172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
密集区,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近17万平方米,在校生达7000余
人,现有17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设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疗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6个系,
医学基础和公共课2个教学部。现开设18个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
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具有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300余人,兼职教
师400余人。现有实习基地170余家,主要分布在天津、北京和上海,
为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学校每年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输送高质量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
单位好评,学校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3%以上,
专业对口率95%以上,在天津市普通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中华医学
医学教育分会高职医学教育组主任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
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会主任单位。作为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
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
训基地、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
鉴定站,学校不断服务于全国和地方医疗卫生事业,并发挥着积极作
用。特别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卫生事业发展中,提
供着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学校将传承百年历史文化,创造新的世纪辉煌,培养人才、服务
社会,办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努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
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
展的文化强校。
173
第四条已被我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
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时,只保留其
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以注销。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的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集体决
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
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招生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招生计划:见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校网
站公布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校的2016年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16年春季高职自
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
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
调整。
第十条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为
5000~5500 元/年。如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
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74
1. 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 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及就业因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
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
原携带者,脊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3.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
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
报)
第十三条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社区护
理)、护理(老年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六个专业只招女生且身
高1.60米以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护理专业女生要求身高
1.60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5米以上。
第五章 报名确认与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天津市2016 年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
生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
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
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成绩总分200 分,主
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
应能力。
综合能力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10:00
第七章录取
175
第十六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负责依法按章开展录取工作。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
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职自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
据。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 个科目
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
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
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八条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专业志愿录
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
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
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
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总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
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以生物、化学、语文、数学、物理、政
治、历史、地理为顺序作比较,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高的
考生。
第二十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76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
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请
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好通讯地址及邮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考生被我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后,享受与全国
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
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考试和身体健康
状况等各环节的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
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工
作规定》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获得正式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
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
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
季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医学高等专
科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
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177
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60276922 022-60276923 022-60276652
学校网址:http://www.tjyzh.cn
学校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录取结果;或
电话咨询。
第三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电话: 60276683
178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
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6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
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
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历史: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国北方曲艺
学校和天津市艺术学校共同组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
学院,隶属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办学条件: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天津文化副中心地带,毗邻
地铁9号线的一号桥站,交通便捷。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
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专业门类:学院现设曲艺表演表演艺术(幼儿艺术)、音乐表演
(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文物修复与保护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
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播音与主持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文
化市场经营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13个招生专业。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民族文化和服务天津文化
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
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
179
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形式:学院成立以来,为局所属的各级各类院团、展览馆、
博物馆、天津大剧院、华夏未来等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对口的优秀毕
业生,始终保持较高的就业率,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北方
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
注:1、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素质考试。
2、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专业在2016 年自主招生中,按照普通类招生,进
校后按照艺术类培养。
3、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
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
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
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同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01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 20 3 8000
文史、理工
考生可兼报
02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舞台技术)
8 3 8000
03 文物修复与保护 8 3 5000
04 摄影摄像技术 8 3 5000
05 导游 8 3 5000
06 会展策划与管理 8 3 5000
180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六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月11日至1月15日,登录
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
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
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七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日至1月19日,
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履行2016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参照普通高考考生号编
制方法,赋予其14位考生号,并进行电子摄像。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八条 考试分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
综合能力考试: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
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
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
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 分钟,成绩总分200 分。
考试时间为3 月26 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
定。
专业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考生需履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相
关报名手续,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仅划分合格或不合格。
第九条 专业素质考试相关说明: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 年4 月8 日,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的
考生,咨询022-58911913,预约报名。
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2016年4月8日。
181
考试地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考试内容: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主项测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
其一);专业技能测试(儿歌弹唱、儿童舞蹈、儿歌表演唱任选其一,
不与专业主项重复);命题儿童故事;主题简笔画;职业心理测评。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
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
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
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
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
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
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
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
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 等第个数相同,
再比较获得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 等地个数均相同,
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地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
182
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地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非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生委
员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
础上按考生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
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
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
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
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6 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
183
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
理规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国家助学贷
款,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
津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自
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
27号)
咨询电话:022-58911913 58911936
学院网址:www.arttj.cn
招办邮箱:tjyszb@126.com
QQ:17489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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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介绍
1、表演艺术(幼儿艺术) 专业代码:650201 所属院系:学前艺术教育
培养目标:依托我院艺术门类齐全的资源优势,为适应目前幼儿艺术教育岗位
人才紧缺的市场需求,培养能够在各类幼儿园、艺术培训机构等相关行业,从
事音乐、舞蹈、主持及中国传统艺术表演等多种艺术形式的幼儿艺术教育及培
训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儿歌弹唱、幼儿园游戏、幼儿园环境设计、幼儿舞台音乐剧创编、
幼儿钢琴辅导、幼儿舞蹈编导、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绘本阅读、舞台化妆
等。
2、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专业代码:650208 所属院系:舞美文博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舞台技术的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舞台艺术能力,能熟练
使用各类舞台设备及舞台道具、能够在各演出团体的舞美中心、各类演出场馆
和广告传媒公司从事舞台设计、管理、服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舞台设计、舞台灯光基础、舞台音响基础、布景技术、计算机辅助
设计、绘画、汇景、摄影摄像基础、舞台与影视道具制作等。
3、文物修复与保护 专业代码:650404 所属院系:舞美文博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文物鉴定、修复知识和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博物馆、图书
馆、展览馆等文化部门的相关岗位工作,从事有关中国文化与历史文物的鉴定、
修复与管理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文物保护技术、中国传统书画装裱与修复、勾描彩绘、线装古籍修
复,文物摄影、考古测绘制图、文物修复实训等。
185
4、摄影摄像技术 专业代码:660213 所属院系:文化管理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较扎实的影视理论基础、较强的影视制作和市场营销策划
能力,具备影视拍摄和后期制作技术能力,能在各类文化广播影视公司的宣传
部门从事影视拍摄、影视广告制作、摄像、编导及后期制作等相关工作的高级
技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摄影构图、摄影曝光技术、相机实用技艺、摄影色彩构成、影视后
期制作、影视美学、影视照明技术、数码相机使用实训、摄像技术、广告摄影
摄像等。
5、导 游 专业代码:640102 所属院系:文化管理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旅行社管理及导游服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策划、
研发新的艺术旅游线路和项目,在旅行社、旅游景区从事经营管理和导游接待
服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旅游心理学导游业务、导游基础、旅行社经营管理、艺术形体、
艺术表演、语言训练、考证培训(导游员)等。
6、会展策划与管理 专业代码:640301 所属院系:舞美文博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会展策划与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能实际从事会展
策划与管理,以及与会展相关的各种活动的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中英文表达能
力,能够在会展策划服务公司、会展中心、旅游文化产业、旅游行政管理等部
门从事会展策划、管理与服务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会展策划、会展项目管理、会展市场营销会展制作基础、会展
语、会展财务管理会展礼仪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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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 ★黄炎培杰出校长奖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
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职业大学2016年继
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
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高
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科学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
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根据《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已被我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
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
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
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
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187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1978年建校,前身是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
工分校。1982年改建为天津职业大学,是全国最早举办高等职业技术
教育的院校之一。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北辰科技园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在校
生近13000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
设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45个,设备总值达2.06亿元。与社会共建校外
实训基地178个。学校设有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第28所,可开展对
73个职业或工种的初、中、高级别职业技能鉴定。
专业门类:学校下设7个学院、3个直属系和2个教学部,设有
49个专业,涵盖工、经、管、文、艺等专业门类,是天津市办学规模
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
人才培养:学校抓住2006 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机
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围绕市场办学。如教学中实施专业课程
“教学做一体”,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展订单教育等。
教育教学: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 项,二等奖4 项;国家
级教学团队2 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3 门;国家级教学资源库3
项,均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生在全国和天津市各级各类职业技
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先后有近200 名获奖同学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
深造。
就业优势:多年来,学校就业工作屡获教育部、天津市表彰。学
188
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
合作关系,如滨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地铁、北京铁路
局、航空机电、航天长征火箭、大众集团、中石油、南车、钢铁集团
及众多世界500 强企业等。就业率始终保持天津高校前列,达97%以
上。
高职升本:我校学生在毕业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
本考试。多年来录取率一直名列前茅。2015年考取175人,继续保持
全市第一。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此后简称招生委员会),负责
讨论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在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
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
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天津职业大学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
向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
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tjtc.edu.cn了解。
第九条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
业5500 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 元/生年,住宿费:1000 元/
生年,均为6 人/间,详见《2016 年天津职业大学春季高职自主招
189
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
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
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
报考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
同普通高考相关要求。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
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
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 C 等
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
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
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
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
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190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
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
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等第个数均
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
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若文史类考生报考了只招理工类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
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
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考或春季高
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按考生综合能
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录取。如有调
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天津职业大学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
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天津职业大学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
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后续管理
191
第十八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
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
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
到要求见《2016年天津职业大学春季高职自主招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新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
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
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职业大
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
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奖学金和20%的助学金;同
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提供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
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职业大学春季高职自主
招生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
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
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92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
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
询录取信息。
网址:www.tjtc.edu.cn
电话:400-022-1978 022-60586049
邮箱:zx60586049@163.com
Q Q:1918-588-588 1919-588-588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公交733、812、813路终点站,
具体来校路线请登录校招生网了解)
邮编:300410
监督举报电话:022-60585055 微信公众号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
193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春季高
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
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
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会审
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2105
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 号
第五条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部批准,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整合天津海河教
育园区图书馆教育资源,建立的本科层次普通高校,是全国第
一所应用技术大学。学校以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
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秉承“崇实、求精、致良知”的
校训和“海纳百川、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已逐步形成了以
“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为引擎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创新创业
为三大支柱”的事业发展格局。
194
学校坐落于环境优美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现建有航空航
天、先进装备制造、自动化、新能源与新材料、汽车技术服务、
信息通信、经贸管理、应用语言、文化创意艺术、社会服务与
管理十大专业组群。
学校一贯崇尚技术技能,鼓励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构建
了“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实战”的生态系统,
创业及就业率已连续五年达到98%以上,是“天津市普通高校
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
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贷、勤、补、助、帮、
减”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除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外,每年拨付120 万元经费用于学校奖
学金,覆盖面达到30%以上。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
设立社会奖助学金,已设立博世力士乐奖学金、泰达—大火箭
奖学金和奖教金、西子奥迪斯奖学金和园丁奖、“天一建设集
团”奖学金等14 项,每年奖励金额达到74.5 万元。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六条我校设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
事宜。
第七条我校招生委员会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
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我校成立
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全过
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
195
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
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6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
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 年天津市春
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和我院网站(www.tjzdzb.com)。
第九条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
在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前,需要体检、面试,咨询详情请登录
 www.zdtj-hk.com)或咨询空乘办公室( 022-58513510
/58513520)。
第十条根据国家规定,学校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
对学生收费。其中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会计电算化、人力资源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5000
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 元/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 元/年,
机械制造类(中外合作办学)数控技术专业15000 元/年,其
余专业学费均为5500 元/年;住宿费为1000 元/年。
(一)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
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县招办)
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
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
进行。
196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 日至1 月15 日,登
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
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2、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 月18 日至1 月19 日,
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
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
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3、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
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 元,考务费每生30 元),
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2016 年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
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
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
2、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120 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 分。
3、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
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
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3 月26 日上午
8:00-10:00。
197
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
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对于组织专业考试或
面试的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考查内容、考试形式及
考试时间,并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要参照普通
高考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或面试,确保公平公正、
安全规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
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
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有本市联考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
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
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
的考试成绩分专业录取。即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
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
在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
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先按考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
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
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对政策
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市里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
198
案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
生委员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
业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
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
准。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在新生入学
后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标准的,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
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已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
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限报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二批及
以上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
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
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
销。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
学学生管理条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我校设有学生受益面达30%以上的奖(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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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 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
大学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我
校招生委员会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
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和
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
规定的承诺,同时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
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
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 022 — 28776655 、28776099 传 真:
022-28776655
网址:www.tjzdzb.com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 号
邮编: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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